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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科技大会隆重召开
国家表彰我县先进个人
沧州美耐尔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成功进行项目对接
青县参加《约旦投资气候与商机》研讨会
特种材料项目建设在青县举行奠基仪式
青县获三项沧州市自主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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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县县委办公室 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实施方案》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新时期解决农村"三农问题",吸引科技人员进入新农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一项创新制度。为了深入推行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三农",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服务和技术保障的有效机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实施意见》(沧办发[2006]5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围绕建设富民强县和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目标,高起点"嫁接"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加速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县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原则
1、富民为本的原则。要积极把先进实用技术和管理理念带入农村,送到千家万户,通过科技服务带领广大农民增产增收。同时还可以通过兴办科技企业或参与生产要素入股与群众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统一体。
2、项目带动的原则。要利用自己所具备的专业技能,按照做大做强区域支柱产业的要求,选择科技项目。以支柱产业培育和发展为主线、以项目为切入点,有效集成各种资源,抓实创业任务。
3、按需下派、双向选择的原则。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应遵循"自觉自愿、组织选派、双向选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4、典型示范的原则。要以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大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为依托,扶持培育示范户和实施示范项目,树立科技示范典型,以此引导带动群众致富。
5、创新开放的原则。要把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带入农村,营造引进人才、引进资金、引进项目、引进技术的开放环境,把"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起来,形成借"天下人"之力发展科技产业的态势。
6、利益驱动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落实技术、管理、信息参与分配的政策,保护科技创业者的权益。
三、科技特派员的选派
(一)选派对象
1、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引进的科技、管理人才;
3、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县开展科技合作的专家;
4、大中专毕业生;
(二)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具有全心全意为农民、为企业服务的思想意识,能够吃苦耐劳;
3、具备为企业发展、农户增收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
(三)选派去向
1、发展畜牧、林果、蔬菜等主导产业的强村、大户;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原料基地;
3、县级以上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四)选派程序
1、调查摸底,选择派驻重点,发放《科技特派员需求申请表》由需求方提出需求的条件;
2、宣传动员,引导县乡科技人员自愿报名,申请派驻点;
3、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签订服务合同;
4、组织审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供需双方的申请和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要求进行审批;
5、岗前培训,对选定的科技特派员进行包括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目标、任务、管理制度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工作方法等内容的培训;
6、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期一般为2-3年,具体视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而定,科技特派员到派驻点的时间每年不少于六个月。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推广和集成。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富民强县等项目的实施,积极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从实际出发,每年要示范、推广1-2项新技术、新成果,带动创业服务点及周边乡村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二)开展星火培训工作。根据当地实际条件,筹建星火培训学校,结合不同的生产季节以及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每年开展10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
(三)搞好科技信息服务工作。要充分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及时向企业、农民传播各种农产品供求信息,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农民上规模、上档次。
(四)做好科技咨询工作。加强与农民直接交流沟通,采取定期走访、实地查看、当面解疑、手把手指导等方式,及时解决农民生产遇到的各类问题。
(五)抓好龙头带动工作。按照"组建培育一个龙头,建立一个体系,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群众"的思想,积极探索"企业+专家+协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专家大院的模式。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优质农产品基地,有效整合科技、经济资源,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的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并帮助龙头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引进科技项目,实施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帮助和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尽快地步入规范化轨道,促其提档升级,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宣传、人事、财政、科技、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负责科技特派员需求的协调以及项目与人员的跟踪管理。
(二)制定优惠政策。
1、科技特派员原职务、待遇、编制不变。调资和职称评定与在职人员一样进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没有编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待遇由驻点单位承担。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每月补贴100 元,列入县财政预算;
2、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由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优秀名额不占原单位指标。科技特派员期满回原单位时,对其进行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对取得突出成就的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提拔任用,优先确定为县级科技带头人,成绩特别突出的推荐参评"县长特别奖"。
3、对科技特派员实行项目、资金倾斜,科技特派员承担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或推荐上报,争取各方面的资金支持。
4、科技特派员创办的服务实体,参与开发租赁经营,技术承包,以资金、技术入股等方式与派驻点结成利益共同体取得合法的收入。
(三)制定管理和考核细则,由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实施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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